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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资讯] 荆门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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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21: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近日,网友“市委书记专属版”询问:自己的房屋至今未能过户,若办理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荆门市国土资源局漳河新区分局对吴某的问题进行答复。

  关于农村房屋能不能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此外,若办理宅基地过户则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申请书,买卖双方协议,买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卖方夫妻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土地使用证原件。(记者王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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