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下午2时40分许,京山市公安局110接到群众报警:有一名男子乘坐5路公汽错过下车站点,与司机发生纠纷。八里途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涉事人员,并查明事情经过。
当天下午2时30分,公交司机祝师傅驾驶5路城市公交车由京山市永兴镇驶往新市镇,乘客应某因一直低头玩手机而错过下车站点,应某发觉过站后,便要求驾驶员祝师傅立即停车,祝师傅解释说根据规定只能到下一站停靠。
应某不听劝解,用手指着祝师傅不停辱骂,见祝师傅不予理会,便顺势伸手将祝师傅右侧头部猛推一掌,将其近视眼镜摘掉扔在地上。
正在专心行车的祝师傅紧急采取制动措施,才避免发生严重后果。同车乘客纷纷谴责应某的危险行为,祝师傅拔打了报警电话。 鉴于应某在正常行驶的公交车上无故辱骂、挑衅司机,影响公交车正常行驶,严重危害了全体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京山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人应某(男,57岁,永兴镇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来源:京山公安、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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