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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小车发生刮擦,原本是一件小事,殊不知其中一辆小车司机是“路怒男”,竟抡起拳头将对方的脸部、头部打伤。最终,“路怒男”被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白庙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2018年12月30日下午,群众报警称葡萄园小区门前有人被打。月亮湖警务站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起交通事故,在处置好现场后,警务站民警将两名男子移交白庙派出所。
白庙派出所民警经调查了解,30日下午15时许,男子王某开着私家车由东向西行至葡萄区小区路段时,与停在路边突然启动并向左边行驶的余某所开的小车发生刮擦。事故发生后,王某下车,对余某一通责骂,余某在与他理论并协商报保险时,王某竟抡起拳头朝余某的脸部和头部打去,导致余某受伤。
目前,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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