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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东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获悉,该区2017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已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享受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创业担保贷款的发放人群为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在东宝辖区内自主创业、已参加创业培训并且未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城乡创业者。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为工商营业执照;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金,并能正常经营;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东宝区在职的全额或差额财政供养人员担保;未婚者提交本人5年内的个人征信报告,已婚者提交夫妻双方5年内的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不得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的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据了解,符合以上条件的创业者,均可在创业所在地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一贷两年,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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