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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加快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并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数量。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科学规划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把握总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大力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满足常住人口30年以上骨灰安放需求,合理确定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数量和规模。同时,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数量,一个县(市、区)范围内,只允许建1处经营性公墓。现有经营性公墓逐步建设不低于总用地面积10%的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性墓区。
农村公益性墓地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在人口较为集中、交通便利、土地较少的地区,提倡以乡镇为单位或由若干相邻的行政村联建。城市周边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应纳入城市公墓建设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筹建设。新建的公益性墓地主要采取楼、廊、堂、塔、墙等立体方式存放骨灰,提高土地利用率,并以树葬、撒散、骨灰存放、小型墓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为主。(记者杨涛 通讯员**)(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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