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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2日下午4时许,湖北省荆门市某地一小型飞机在训练降落过程中,失控冲出跑道落入水中。此时,正在附近水域进行水上作业的曾勇(化名)听到声响后,立即驾驶渔船赶到现场营救,将在水中攀着杨树枝的两名飞行员营救到渔船上,并协助有关部门打捞飞机至晚上10时许。
这名舍己救人的曾勇,其实还有另外一个身份——社区矫正人员。曾勇2015年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曾勇在社区矫正期间,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及法律知识学习,表现良好。
今年8月,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检察官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曾勇勇救飞行员的情况,认为曾勇的行为可能符合重大立功的情形,检察官向掇刀区司法局提出减刑检察建议书,并启动了减刑监督程序。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对曾勇救人重大立功事实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依法予以认定重大立功并提请减刑。
2018年12月11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曾勇减刑案,掇刀区检察院派出检察官全程监督庭审过程,并发表出庭意见书。最终法院裁定对曾勇减去有期徒刑9个月,缩短缓刑考验期1年3个月。
这是我市首例社区矫正人员因重大立功表现获减刑裁定的案例。(来源:掇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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