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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航行、停泊港口、装卸货物的过程中容易对周围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产生污染。今年我市开展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以来,将船舶污染治理作为其中一项重点治理。目前,我市正加快推进船舶标准化和船舶污水设施改造,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
根据《荆门市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20年底前,我市要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任务,按照船舶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完成现有船舶的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建立船舶污染物体处置联合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和联单制度,做好与城市市政公共处理设施的衔接,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监管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目前编制完成了《荆门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荆门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按照方案要求,我市正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共投资完成生活污水项目4套,生活垃圾项目完成41个,真空式收油机5套,油污水回收船正在启动前期工作。此外,还切实落实荆门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和“联单制度”,组织专班全面开展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全市的水源保护区、辖区港口码头、水运企业、运输船舶、渡口船舶、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进行巡查、督查。(记者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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