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以来,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冬春百日行动” 并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严查“涉牌涉证”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今天上午10时30分左右 在207国道安栈口执法站门前路段 一男子驾驶一辆号牌为鄂H01589黑色小车 远远看见警察查车后改道绕行
见此情景 蜀黍一脸疑惑: 难道是我长得太丑 他不愿意见我?
不行 执着的蜀黍必须得上去理论理论
于是 立马上前找到了 躲到一家商户门前的小车司机
经查:该机动车所悬挂号牌为一辆已注销的江北牌小型货车所有,真实号牌应为鄂HCH177,且驾驶员陈某所持的D照驾驶证,也早已经被注销。
据调查:该车为陈某于今年8月从别人手中花1000元购买,车辆买到手时就悬挂的就是鄂H01589号牌。而且没有任何手续,陈某贪图便宜知道这是“黑车”,不多过问其他情况,平时很少进城,因为他自己没有汽车驾驶证,不料今天在国道上却栽了。
今天下午,陈某因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200元的处罚 。 16时许,陈某被送入荆门市拘留所执行。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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