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违反会有什么处罚?
《条例》中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犬绳或者进入禁止区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饲养犬只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划重点
养狗?可以,支持
不栓绳出门?不可以,拒不改正罚款
随地大小便?不可以,拒不改正罚款
影响公共环境和他人?不可以,拒不改正罚款
关于城市养狗的相关条例
全国不少地区都在实施
其中,武汉市在今年8月就已下发详细办法
将屡教不改的养狗人,直接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并且没收宠物
针对这一条例
荆门网友如何看待呢?
▽
@有关部门:希望尽快执行,如果需要志愿者,我愿意参加。前提是一切纠纷后果我不承担就行。
@kkkkma:希望一直都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太不自觉了,非要政策去压他,他才去做。拴狗绳,清理狗便便是最基本的养狗素质,希望养狗人士能做到。
@落泪玫瑰:我养狗,我支持,特别不喜欢那些人看见自己狗狗拉便便了都不捡的,出门习惯带卫生纸,习惯了就好了。
@橡树6:太支持了!还有满街、满道的狗粑 粑,巨讨嫌!
@土狗子~:小区院子一到夏天味道真是酸爽,到处是狗拉 屎,拉 尿。
@不想起床:太好啦!我们店子门口有块绿色的地毯,每天早上来不是狗粑粑就是狗尿尿,真的快烦死了。还有就是每次带小孩子出去玩看见那种没有栓起来的狗真的很害怕。
@香如故:之前在建设南巷被一七八十的老头老太太养的泰迪追着咬,我用棍子赶那狗,老头老太太还说咬的就是我这样的人…还说是我走路不长眼晴活该被咬…因为他们年纪很大没跟他们计较,他们就一路上还骂骂咧咧…说狗子就是来咬人的…真的挺无语的。早就该管管这种人了…
看来大家都遭受过被不文明养狗人士的无礼对待了
实不相瞒,每次晚上回家,总能踩到狗 屎
想骂都不知道骂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