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荆门 活动
查看: 905|回复: 0

[本土资讯] 男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原因竟是为了“耍帅”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1

回帖

3万

积分

注册时间
2016-10-31
最后登录
2024-9-28
荆币
21898
回帖
81

实名认证微信认证社区元老忠实会员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8-12-4 18: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12月2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时,抓获一名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小青年,当场缴获5把“弯镰”,及时消除了辖区治安隐患。

1.jpg


◆  ◆  ◆  ◆  ◆  

当晚8时许,泉口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荆门城区象山三路某家属区院内时,发现一男子手中抱着几根类似长棍的物品。因光线不足,民警无法判断该男子手中的物品是何物,于是上前例行盘问。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显得面色苍白,说话吞吞吐吐,形迹可疑。民警仔细查看后发现其手中拿着的东西是五根接近120厘米长的钢管,钢管一头被蛇皮袋裹住,剥开蛇皮袋后露出的竟然是五把明晃晃的刀头。




经询问,现年20岁的男子贺某交代,其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过,他觉得带着“弯镰”出门有种威风凛凛的感觉,没想到才出门就遇到了巡逻的民警。经审查,贺某对其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贺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荆门东宝警方提醒:携带管制刀具属于违法行为,切不可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之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东宝公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