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创城”期间网吧管理,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安全的网吧娱乐环境,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组织民警对辖区网吧开展了“无烟上网”行动,通过对网吧业主、上网人员进行禁烟宣传,发放禁烟标识,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社会对网吧禁烟工作的重视,同时通过严查严治,全力整治网吧吸烟行为。但仍有网吧顶风而上,对“创城”要求置若罔闻。
近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象山一路检查创城工作时,发现一网吧内存在顾客吸烟的行为,网吧工作人员没有制止顾客吸烟的行为。发现问题后,检查民警进行了进一步查证,并将网吧负责人余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对吸烟顾客进行详细询问,该网吧工作人员发现顾客吸烟未制止的案件事实清楚。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对该网吧不制止上网人员吸烟的违法行为处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警方将继续加强对网吧吸烟行为的整治和宣传力度,希望上网人员能加强自律,不要违法吸烟,网吧业主对违法吸烟行为也应及时予以制止。如发现有人在网吧内吸烟,市民可以拨打110举报。 (通讯员 刘小娇)(来源:平安东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