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早饭,喝早酒,再骑上摩托车外出,对于这样的生活习惯,年过七旬的李某早已习以为常。
然而近日,李某却被告上法庭,并在庭审结束后,在东宝法院内被民警当场逮捕,并送进了看守所。事情还得从两年前的一起事故说起。
2016年11月10日上午11时,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漳河镇某交叉路口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李某受伤及车辆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李某。然而就在交警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却闻到被告李某身上散发出酒气,疑似酒驾,遂将其查获并抽血送检。经血液乙醇含量检测,被告李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7月13日,检察机关以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向东宝法院提起公诉。7月16日上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无证上路,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在看守所内,被告人李某十分懊悔,他说自己多年来一直有吃早饭喝酒的习惯,认为喝点小酒骑摩托车不会出事,对无证驾驶也没有在意过,没想到这次不仅出了车祸受了伤,还受到了刑事处罚,今后一定牢记喝酒不开车,安全驾驶,持证上路。
我说大爷啊! 您这是玩心跳呢? 喝了这么多酒还敢骑摩托,还无证驾驶 这,并不酷哦~
大爷可以说很大爷了 喝点早酒无可厚非 但是喝多了喝高了喝大了,喝了开车骑摩托 这就违法了 最后还撞了人 自己还要赔钱拘留 来源:东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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