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荆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全市人民都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为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8月11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对辖区一家网吧有人吸烟不制止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当日中午11时许,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象山一路某网吧内有一名男子一边上网,一边抽烟,而网吧工作人员对此行为视而不见。经查,该网吧分别于2017年10月、2018年3月因此类问题被处罚过。民警立即上前制止了男子的吸烟行为,并告知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了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发现吸烟不予制止行为,依法对该网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来源:平安东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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