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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停车收费问题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女业主用轿车堵住了小区进出口,民警到场处置时,女业主拒绝挪车并辱骂民警,造成一名民警及一名辅警受伤。11日,这名女业主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拘。
警方通报显示:8月11日8时55分,碧波春城小区业主因停车收费问题与物业发生纠纷,一业主将轿车横向停在小区进出口,导致小区车辆无法进出。接到报警后,漳河新区公安分局双喜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联系车主徐某(女,36岁)并要求她将车挪开。徐某到场后,拒绝挪车并不停辱骂出警民警及周边劝说人员。民警依法口头传唤无效,在多次教育、警告后,现场处置民警决定依法强制将徐某带离。
其间,徐某等人继续煽动现场人群起哄欲进一步扩大事态。带离过程中,执法民警、辅警遭到徐某武力袭击,造成一名民警及一名辅警受伤。
11日18时许,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漳河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拘。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说法:维权莫违法
市公安局机关负责人借这起袭警事件提醒广大市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达自身合理诉求无可厚非,但切不可为此而将自己置于违法的境地。
业主在停车收费问题方面与小区物业发生纠纷,若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表达自身述求无可厚非,但途径必须合法。
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很多,例如:可以直接向物业方申诉、可以让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若仍无法解决,可以依据与小区物业签订的合同向物业管理方反映,或者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堵小区进出口是最不可取的一种极端方式,这种行为损害的是小区绝大多数人的正常通行权,影响的是更多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发泄的是一己之愤。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通讯员 王清华 杨奎)(来源:荆门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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