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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晚,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组织民警民警在城区凤袁路与碧桂园路处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夜查行动。在当晚的行动中,共查获10起酒驾违法行为,5名司机涉嫌醉驾,其中一名为女司机。
当晚20时30分许,一辆号牌为鄂HG66**奔驰小轿车经过检查点时,民警发现司机黄某某(女)有饮酒驾驶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34mg/100ml,超过了醉酒驾驶80mg/100ml的临界值。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黄某某承认当晚因为生意上的应酬,在附近餐馆陪客人喝酒后开车回家,结果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随后,民警依法将黄某某等5人一同带至掇刀人民医院抽取血液留存送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们的安全,切莫抱侥幸心里,切记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旦酒驾被查获,将面临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半年的处罚。醉酒驾驶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来源:荆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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