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摩托车违法乱象多 交警开展专项整治
随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市摩托车保有量猛增,而摩托车在马路上的各种违法行为已成为市民诟病和文明城市建设的短板。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常态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本报也将持续推出“有关摩托车交通安全的那些事儿”系列报道,对摩托车突出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等进行追踪报道。
我市目前摩托车现状
随着群众物质生活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摩托车作为一种轻便、经济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市得到快速发展。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摩托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10万辆。为我市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与此同时,由于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术不熟练、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以及管理不到位等种种原因,当前摩托车交通安全事故呈不断上升趋势。据统计,仅2017年,因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625起,其中导致近200人死亡,500多人受伤。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伤害,成为影响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的又一重要因素。
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原因
在调查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时,民警发现,多是由于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争道抢行等违法行为所致。
不戴安全头盔
据交警部门统计,摩托车司机如佩戴头盔,在事故中可降低头部伤72%的危险性和严重性。但由于天热、购买成本、交通安全意识差等原因,很多摩托车司机不愿佩戴头盔。这让他们在车祸面前,毫无防备。
无牌无证
无牌无证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检测,安全性能差,技术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很多还是报废车辆。个别驾驶人驾驶无号牌车辆,会肆意违反交通法规。此外,无牌无证车没有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往往选择逃逸以逃避惩罚。
超速行驶
驾驶摩托车车速如果过快,转弯时离心力增加,车速增为两倍,离心力增为四倍。当遇有情况急打方向,车辆易发生侧滑,严重时会导致翻车。
酒后驾驶
驾驶人饮酒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遇突发情况应急措施滞后,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大。驾驶人醉酒后还容易引发情绪、行为失控,造成恶性事故。
逆向行驶
逆行是比较严重的一种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不礼让通行反而图方便逆向行驶易造成人车碰撞事故,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超载驾驶
两轮摩托车承载能力有限,超员后,载质量增加,轮胎负荷加重,制动距离延长,影响车辆转向性能与制动效能,严重超员还会因轮胎负荷、变形过大而爆胎,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闯红灯
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交叉路口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或在黄灯亮时抢行,不仅破坏了交叉路口的通行秩序,使路口交通阻滞,而且容易与其他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剐蹭,甚至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蜀黍有话说全为坚决遏止摩托车道路安全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结合“文明交通年”工作要求,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开展城乡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具体为:无证驾驶两、三轮摩托车的(含超标两轮电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被吊销的、驾驶证被记满12分等“失驾”违法行为);上路行驶的两、三轮摩托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上路行驶的两、三轮摩托车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上路行驶的两、三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的;上路行驶的两、三轮摩托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饮酒后驾驶两、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违法拼装改装、违法载人、闯红灯、安装遮阳棚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来源:荆门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