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是为了防晒隔热
或是为了保护隐私 很多有车一族 都会选择给自己的爱车贴个膜
然而,民警在近日查处交通违法的过程中,发现很多面包车的车窗有违规粘贴遮阳膜的现象。 按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 802-2014)的定义,面包车为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宽高比小于等于0.90,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市面上常见的代表车型为五菱宏光、长安之星、东风小康、一汽佳宝、奇瑞开瑞、昌河福瑞达、北汽威旺、哈飞民意等车辆。 《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六项规定,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公安部《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公传发〔2015〕708 号)第一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三)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1、面包车车窗贴上不合规的车膜,掩盖住车辆内情况,增加司机载客超员、客货混装、非法运输危险品的几率,妨碍车外人员对车内情况的观察;
2、面包车车窗贴上不合规的车膜,遮挡住司机的观察视线,存在严重的安全驾驶隐患。2018年4月30日,京沪高速天津段发生一起面包车侧翻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14人受伤。事故调查发现,肇事面包车后排座椅全部被拆除,用于超员运输,原车核载6人,事故发生时实载18人,严重超员降低了车辆安全性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肇事面包车侧窗和后风窗玻璃均被粘贴了两层黑色遮阳膜。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有明确规定:
1、面包车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2、面包车前风窗玻璃及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外后视镜的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 3、面包车所有车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是刚修订的,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下几个具体时间界限和规定,请面包车司机务必多加注意! 1、2018年1月1日以后,所有面包车的侧窗和后风窗玻璃不能粘贴不透明或者深色玻璃膜,以保证从车外能清楚地观察车内状况。
2、2018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面包车,出厂时侧窗和后风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应达到50%,应能从车外能清楚地观察车内状况。
3、2018年1月1日以前出厂,侧窗和后风窗使用深色玻璃(并非因粘贴深色玻璃膜)导致可见光透射比小于50%的,可视为满足标准要求。
01
面包车侧窗和后风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达到50%的,在白天自然光线条件下,车外人员可以透过侧窗和后风窗玻璃清楚地观察到车内状况。
不能通过侧窗和后风窗玻璃清楚观察车内状况的,可初步判定可见光透射比无法满足大于等于50%的标准要求。
02
面包车侧窗使用无色钢化玻璃的,选用遮阳膜的可见光透射比应至少达到55%,使用浅灰色、绿色钢化玻璃的,选用遮阳膜的可见光透射比应至少达到60%。
一般国内的无色或者浅色遮阳膜的可见光透射比能达到55%,但彩色或者深色玻璃膜多数达不到,面包车侧窗玻璃粘贴彩色或深色遮阳膜后,将很难满足可见光透射比大于等于50%的标准要求。
因此,侧窗玻璃粘贴彩色、深色遮阳膜的面包车,也可初步判定侧窗玻璃贴膜不符合标准要求
1、标简易除膜法
第一步:将肥皂水清洁剂擦拭到车窗后铺上报纸,静置1小时,过程中每20分钟喷一次肥皂水保证报纸湿润。
2、蒸汽除膜法
3、热吹风除膜法
第一步:使用吹风机加热贴膜一角(保持1.25至5厘米的距离)。
第二步:待贴膜的一角脱落后使用吹风机加热贴膜与玻璃粘贴的交界处,软化胶粘剂后将贴膜剥下。
民警提醒
面包车车窗遮阳膜透光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请迅速自行整改。面包车车窗遮阳膜透光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将无法通过年度安全技术检验,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从今年6月份开始,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面包车的车窗遮阳膜不符合国家标准、超员、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来源: 湖北荆门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