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某家电商场负责人李某, 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 承诺给付月利率1%-8%的高额利息作为回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76.4万元 ▼
日前,钟祥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违法所得570.0716万元责令退赔。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2016年9月间,钟祥市某家电商场负责人李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承诺给付月利率1%-8%的高额利息作为回报,通过范某、张某等人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先后向26人吸收资金共计976.4万元。
2016年11月24日,李某主动到钟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目前,李某通过不同方式已经偿还406多万元,还欠公众存款570多万元。
日前,钟祥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未经国家金融主管机构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76.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偿还本金51.1万元,以物抵债70万元,达成化债协议47.5万元,部分集资参与人对李某予以谅解,可对李某酌情从轻处罚。 李某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其已支付利息折抵本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违法所得570多万元责令退赔。关于涉案资产的处置,由政府相关部门成立的专案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简单来说 只要不抱有一夜暴富的心理 就不会上当受骗! ▼
下面这些手段,一定要警惕!
1
以投资保健品、生态环保、养老养生等多种名目,通过组织免费旅游、茶话会或派发米、油等小礼品,以发展会员、投资加盟店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主要以老年人为实施犯罪对象,先以小额分红或利息为诱饵,用后来加入的资金来偿还前期投资者的本息,最终会因资金缺口不断扩大,不法分子无法维持而“跑路”。
2
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形式非法集资,此类公司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为自身融资,募集的资金用于不法分子个人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或以高额利息放贷以赚取利差,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将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
3
民间借贷型非法集资,主要利用亲朋好友之间的相互信任,以短期资金周转给付高息等为由,通过口口相传的形式吸引人加入。一些借款人在投资失败欠下巨额债务、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仍继续恶意借贷,最后携款潜逃。
4
利用互联网技术构造虚拟产品,以虚拟产品的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有奖励或提成、商家联盟、“快速积分法”等形式,以传销手法进行非法集资。
5
利用股权投资基金,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以高价回购收藏品,或认领股份、入股分红,以及对物产等资产进行分割再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等多种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投资有风险 一定要提高分辨能力 谨慎选择投资渠道 “天上不会掉馅饼”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对“高额回报” “快速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 千万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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