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 市司法局启动为期4个月的 全市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 ▼ 集中整治行动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检查整治等三个阶段,市司法局将组成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对各地、各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除按规定进行处罚,还将情况通报公检法等鉴定使用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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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不作为,知情不报或者隐瞒的,将予以追责问责。对于司法鉴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关系鉴定、人情鉴定、金钱鉴定或者鉴定意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我市将严肃追究执业责任。
近年来,
我市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坚持 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推动, 司法鉴定建设水平有明显提升, 司法鉴定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 严标准,推动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
按照严格标准,强化硬件,完善软件,健全内控,提升形象,服务发展的要求,做到“四统一”。
统一场所硬件达标。出台《关于统一使用司法鉴定标识的通知》等一系列司法鉴定机构场所建设标准,并将其作为机构延续、变更等必备条件。召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开展硬件设施达标行动,加大场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实现全市鉴定机构硬件设施提档升级。
统一专职人员配备。严格按照鉴定机构法定设立条件,督促各机构配备专职工作和内勤人员,配备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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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健全了鉴定机构执业公开、受理登记、保密、回避、鉴定人出庭、鉴定意见审查、机构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统一组织能力测评。以提升鉴定人鉴定能力为核心,每年组织法医鉴定人、机构负责人参加省继续教育培训和风险防控培训,举办全市司法鉴定人年度继续教育培训,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授课,提高鉴定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
强管理,推动执业监督常态化
转变“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后查处、轻日常监管”的观念,围绕“五查”“双评”“双管”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全程监督、动态跟踪管理。
“五查”即每月组织鉴定机构进行自查,查漏补缺,防范风险;每季度组织案件评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每半年开展专项调查,走访法院、保险等鉴定文书使用较多的单位,了解情况,有针对性督促鉴定机构整改;联系员驻点抽查,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人员联系点制度,指导和监督鉴定机构日常管理,实行责任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案必查,倒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执业,确保辖区内鉴定案件无错鉴、误鉴,采信率99%以上,有效投诉为零;“双评”即制发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年度考评办法,提高鉴定委托、出庭作证、出具鉴定文书、法庭采信等执业情况的分值权重,强化司法鉴定质量意识。
建立司法鉴定诚信考评机制,出台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建立机构、人员诚信档案,一人一档,提供监督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加强司法鉴定行政管理的同时,市司法鉴定协会成立行业惩戒工作小组,组建行业协会鉴定人维权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做好司法鉴定人的维权和投诉受理的查处工作,坚决制止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
立制度,推动工作机制长效化
针对司法鉴定管理活动和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短板,建立健全“四项制度”。
建立衔接规定。多次与法院协商衔接,建立与法院在鉴定委托、出庭作证、出具文书、意见采信与使用等方面的衔接机制,有效保证司法公正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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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制度。落实便民六条措施,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的必要支出费用列入法律援助经费开支范围,做到应援尽援。
建立法医类鉴定机构执业风险金制度。出台法医司法鉴定机构风险金管理办法,按年度收入5%计提执业风险金,用于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因违法和过错给被鉴定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完善定期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公检法司和保险协会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作,规范执业活动。
来源/荆门日报(记者 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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