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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5月4日,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招生学校及范围
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所指的招生学校是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达有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18年中考并有国编初中学籍号的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18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全市设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荆门中心城区(荆门外校、龙泉北校、海慧中学、象山中学、文峰中学、石化中学、体育中学、白石坡中学、漳河中学、楚天学校)和三区乡镇(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乡镇初中学校)6个招生区域。
市龙泉中学、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荆门市一中、市东宝中学、市掇刀石中学面向荆门中心城区和三区乡镇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所在区域招生;省级示范高中国际部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面向全市招生。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上进行,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6日8时至7月7日18时,各初中学校要集中组织学生按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网上志愿是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录取普通高中。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志愿填报工作,加大对初三年级班主任的培训力度,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积极组织考生参加网上填报志愿演练,认真开展志愿填报咨询,引导考生及家长严肃认真填报,教育考生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确保考生志愿真实、准确、有效。要充分保障考生的选择权,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代替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鼓励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由市教育局下达。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和要求,按分校计划的80%逐校分解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中考办审核。民办学校和有国际班招生的学校应提前公示办学形式、学生待遇和收费标准,供考生填报志愿参考。
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分普高录取和中职录取两个类别。市教育局中考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情况按1:1的投档比例向各校投档(体育艺术特长生除外),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数、外分数高低进行比较录取。
加分与优录
加分录取的实施要求为,残疾军人及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相关证明加10分;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长期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的军人子女,凭相关证明加20分。
优先录取的实施要求为归国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于5月22日前完成加分、优录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5月30日前将加分、优录信息上报市教育局中考办(市招考局)。
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
各地各校要大力实施高中阶段学生招生阳光工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相关政策的宣传,使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信息。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指导,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包括优录信息、特殊类型录取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严禁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严禁买卖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恶性抢拉生源,严禁买卖生源、有偿招生,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对初中毕业生封锁有关招生信息、干预学生填报志愿。(来源:荆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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