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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沙洋警方宣布,成功侦破一起小轿车被盗案,抓获23岁的青年男子朱某,并为受害群众成功追回了被盗车辆。令人唏嘘的是,朱某于2018年1月曾因偷开他人车辆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但其仍不知悔改,最终酿成大错。
4月5日凌晨5时许,家住沙洋城区的胡某某赶到沙洋水陆派出所报警,称其年初购买的一辆本田牌小轿车被盗,请求民警帮其追回。
值班民警调查得知,胡某某于4月4日晚上和其朋友朱某(男,23岁,沙洋县毛李镇人)在一起吃饭。饭后,朱某到胡某某家借宿。第二天凌晨,胡某某醒来后发现朱某不知所踪,手机与停放在小区的小轿车也不见踪影。
掌握这些情况后,警方分两路展开侦查。一路民警围绕朱某的社会关系进行摸排,一路民警对车辆进行追踪。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朱某父母很早便离异,家中无人管教,朱某初中辍学后便一直在外游荡,并没有正当职业,民警还发现朱某于2018年1月曾因偷开其朋友的机动车被东宝警方处以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4月11日,沙洋警方获得了朱某驾车在潜江出现的消息,民警随即赶赴潜江。在潜江警方的支持下,民警在潜江市区将驾车逃窜的朱某当场抓获。
朱某供述,称其4月5日凌晨顺手盗走了胡某某的手机并开走了胡某某的小轿车,他在开车逃窜时还发生了一起单方车祸,将小轿车的车尾撞坏;在潜江,他准备将小轿车出售时被民警抓获。
目前,朱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沙洋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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