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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三警区民警在对建设街沿河路沿线的路边按摩店、河边洗脚店例行巡查时,在沿河路中段发现两名男子在路边互相拉扯,民警立即介入,通过调查,揪出一名吸毒的“瘾君子”。
当天21时许,三警区6名民辅警来到建设街沿河路开展夜间巡查,在行至沿河路中段时,看见一名衣着光鲜的青年男子和一名中年男子拉扯在一起,中年男子极力想挣脱后离开,青年男子揪住中年男子的衣服,口中骂骂咧咧的。见警察来了,青年男子情绪更加激动,声称中年男子走路撞伤了他,要中年男子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中年男子则在一旁低着头默不作声。当民警要求双方一起到龙泉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时,青年男子大叫道:“我又没犯法,凭什么去派出所?”民警敏锐地感觉到事情蹊跷,果断将当事双方带回了值班室。
在值班大厅内,民警立即核实了当事双方的身份,中年男子是一名中学教师,姓张,而青年男子姓方,是一名无业人员,劣迹斑斑,系刚刑满释放不久。民警通过询问双方,走访事发现场的目击证人,调阅相关的监控视频,很快查明了事实。原来,张老师在当天晚上路经建设街沿河路时,相对而行的方某走路时歪歪扭扭,疑是醉酒,二人不慎撞了一下,张老师向方某道歉后准备离开。但不依不饶的方某揪住张老师,执意要求赔偿医疗费。这时,刚好被民警发现。
查明情况后,民警再次询问方某究竟是怎么回事。方某神情有些恍惚,但态度极其嚣张,大叫必须要张老师赔偿1000元的医药费。民警告知方某走路撞在一起,双方都有过错,并且其自身的过错要大一些,况且均未受伤。在此情况下找张老师赔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强行找张老师要钱,已涉嫌违法犯罪。听了民警的话后,方某又叫嚣到:我又没有违法,你们派出所能把我怎么样。
民警通过仔细观察,发现方某并不是醉酒,疑是吸毒“嗨大了”。通过对方某的尿检,证实了民警的判断。尿检后,方某似乎清醒了不少,立即蹲在地上,不停地抽打自己的耳光,向民警和当事人张老师道歉,希望能“放一马”。
目前,方某因吸毒被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且因曾有吸毒被打处的记录,最终被裁决社区戒毒叁年。(龙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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