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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 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表公开信 倡议市民积极参与禁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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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 11: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媒体发布《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旨在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禁鞭规定,参与禁鞭工作,劝阻举***鞭区内的燃放行为,共同营造良好荆城环境。(记者王清华 通讯员褚潭辉)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每逢春节等重大节日或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生日贺禧、房屋封顶等情况,一些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诱发了火灾事故和伤害案件,而且造成了噪声和空气污染,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工作及生活,危害了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已引起广大市民及有识之士的强烈不满,通过信函、热线电话、政府网站等途径不断要求市政府切实加强禁鞭工作,还市民安宁环境。为顺应群众意愿和发展要求,市政府决定主城区禁鞭范围为:东起207国道复线东宝区至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段(含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区、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止东宝区西宝山四干渠(包含毗邻四干渠以西各单位、住宅小区及居民点)、漳河新区荆山大道,北起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厂区)、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含厂区)、东宝工业园(含园区),南止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

  市民朋友,《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提出“六个一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予以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不服从国家工作人员管理,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实行文明单位、综治考评一票否决;党员、干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禁鞭规定,积极参与到主城区禁鞭工作中,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或举报。我们相信,在广大市民朋友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主城区禁鞭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成绩。

  荆门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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