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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从省卫计委获悉,在国家卫计委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资助下,我省于今年实施儿童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满足条件的儿童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核准后,可获得3000元至3万元一次性补助。
据了解,我省儿童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对象为年龄18周岁以下(含),临床诊断患有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肌肉骨骼系统、呼吸系统、五官等6大类72个具体病种的先天性畸形疾病患儿,且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
该救助在全省1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包括同济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黄石市妇幼保健院、十堰市太和医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荆州市中心医院、黄冈市妇幼保健院、随州市妇幼保健院、恩施州中心医院。医疗费用补助范围为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记者龙华、通讯员刘敏、陈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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