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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市工商局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支持新经济发展的意见》,围绕放宽准入条件、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全面提供帮扶等三个方面打造“黄金16条”,全力支持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新经济发展。
“新经济”是指创新性知识占主导、创意产业为龙头的智慧经济形态,涵盖“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和业态,工业制造当中的智能制造、大规模的定制化生产,以及有利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制、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经营形式。
相比传统企业而言,我市“新经济”范畴的企业将享受以下“红利包”:针对“公司名称冠省名,注册资本须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规定,进一步放宽新经济类企业的名称登记限制,允许该类企业法人及合伙企业直接冠省名,同时放开企业名称库查询功能;放宽了住所登记条件限制。属于众创空间、孵化器企业内的新经济主体,在设立登记时可以将众创空间、孵化器企业的营业执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放宽了出资限制。鼓励以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新经济主体;放宽了经营范围限制。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未包含的新经济行业,只要提供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登记经营范围之类依据的,就可以办理工商登记。
此外,注册服务措施更为贴心。在全省率先开放银行网点免费代办工商登记业务。目前市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已经进驻了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网点,我市新经济主体可以委托银行网点完成工商登记业务,也可以享受银行开户、结算、融资、理财等一揽子相关配套金融服务。(记者李力 通讯员庞芙蓉 吴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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