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自行车满街跑,大多“四不像”
新国标明确电动自行车特征 荆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规划
外形轮廓像自行车,车速踏板像摩托车,说它是自行车吧,有人觉得它马力十足堪比摩托,说它是“电驴子”吧,有人又认为它个小单薄算不上。动物世界里管“非驴非马”的叫麋鹿,交通工具里管这“四不像”叫啥?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下文简称新国标),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特征。新国标的颁布将对电动自行车市场、使用、交通环境等起到怎样的影响?记者进行了深入探访。
这些两轮电动车
穿行在城区街头
啥是电动自行车?市民们的答案可谓五花八门,各种名称和描述层出不穷。经过仔细对比和观察,记者对当前城区街道上常见的两轮电动车进行了梳理归纳(如图)。
市面上多数电动自行车不达标
近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电动车商铺,发现目前市场上在售的电动自行车大多为超标车。
主要超标点一: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新国标明确,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从根本上划清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界限,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事实上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九成以上没有脚踏骑行功能。
“荆门道路坡多,带脚踏的电动自行车不好卖,电动车比普通自行车重,上坡骑不动还碍事儿,所以卖了一段时间就撤下了。”象山大道一位店主表示。
“主要是设计和技术还不成熟,有个客户网购了一辆带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不到一年就坏了,扔在这里又买了市面上其他款。”一车行老板指着门前一辆带脚踏的电动自行车说道。
主要超标点二:车身重、车速快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但在暗访中,一些商家明确表示,目前市场上在售的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30公里很轻松,驾驶者们则说,在城区骑三四十迈很正常。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高度不超过1.1米,重量不超过55公斤,但据记者走访调查,部分电动自行车超过了这个范畴。尤其是在新规颁布前,一些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冒充”电动自行车,不但整车高度超过1.1米,重量甚至超过70公斤。
主要超标点三:电池容量和车速可人为调整
新国标以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发生的各类事故为基础,对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和蓄电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装)要求,避免产品出厂后人为提高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
记者发现,当前市面待售车中大多可以人为调整车速,根据车型不同,部分车可以增加电池容量。
“新手买车我们可帮忙把时速调整固定在15公里至20公里,这样安全一些,车技熟练后再另调。”
“如果希望续航里程长一点,我们可以加装电池,这样可减少充电频率。”
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家表示。
购买使用无门槛 超标车隐患重重
正规电动自行车啥模样?一张图看懂新国标
新国标颁布前,交管部门规定,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脚踏功能、时速大于20公里的两轮电动车均属于超标车,不得上路行驶。但因缺乏对生产源头的严格把控,超标车进入市场,奔跑在大街小巷,已然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
严格遵循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尚且不需要上牌照和持证驾驶。而打着电动自行车旗号暗度陈仓的超标电动车,则带来了重重隐患。
“即使不会骑自行车,也能学会骑电动车,我们可以辅导,有人在我们这儿学了三天,有人半小时就学会了。”车行老板们众口一词,并表示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都包教包会。
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宝大队事故中队平均一天会接到两起左右两轮车事故,其中不乏电动车。
2017年12月4日21时许,一辆电动车沿象山大道由南向北行至青山路口附近时,突然左转弯越双黄线驶向青山路,与一辆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事故造成54岁的电动车驾驶人刘某轻伤,电动车上还有刘某的老伴和小孙子,幸无大碍。经交警勘察现场,认定刘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他不仅要为自己的伤情买单,还要赔偿对方车辆的损失。
2017年10月28日12时许,在城区航空路供水总公司门前,一辆载有两人的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刚好碰到一辆轿车从海慧渡槽下的停车场驶出,左转弯进入道路,电动车避让不及,与轿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陈某和他的孙子受伤。经交警认定,陈某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电动自行车的主要购买群体为有买菜、接送孩子等需求的妇女和老人,多数人没有经过驾驶员培训,不了解交通规则,交通意识较差,有些人反应较慢,因此超标车上路易带来交通隐患。
据了解,近5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平均每年发生事故1.12万起,造成死亡1686人、受伤1.27万人、直接财产损失2228.6万元。
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规划 监管难题有望破解
据工商部门统计,我市经营范围内含有电动车销售的企业很多,城区有300余家,价格不贵、不用办证、操作简单等导致了电动自行车骑行队伍庞大。
一直以来,超标电动自行车都是职能部门管理的难点。
事故中队交警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办牌,处于管理空白,一旦发生了事故,处理难度很大。一方面,驾驶人在事故中属于弱势,受伤的往往是他们,却难得到保险赔偿;另一方面,如果电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了,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而且,现在越来越多外卖员、送货员驾驶超标电动车送货,给道路交通带来了较大安全隐患,也给其自身安全带来了威胁。
“超标车驾驶者大多没有驾驶证,还时常违法载人、逆行、横穿马路,我们在执勤的过程中发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依法纠正或口头警告,如果是明显超标的电动车,我们会要求骑车人出示摩托车驾驶证,如果没有就将车暂扣,按照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交警部门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车主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被销售人员告知,该车不需驾驶证,无需上牌,交警也管不了。但实际上,这类车辆一旦发生违法行为或发生事故,经权威部门鉴定后,认定其速度、重量超标,属于机动车辆范围的,将参照机动车进行处理。超标车若性能接近摩托车,驾驶人则应持有D照或E照,否则按无证驾驶进行处理。
随着新国标的颁布,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标准有了更明确的条件和参数,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由各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制订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对此,许多市民评论道:
“电动自行车是一个很好的交通工具,便捷、环保,但人们越喜欢就越应该规范管理,保障安全,切实发挥它的优点,而不是添乱。”
“新国标来得及时,建议规范上牌且实名制登记,约束电动自行车驾驶者遵守交通法规。”
近日,我市第一个五年立法规划正式出台,其中荆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被编入立法规划,在五年内可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的监管空白即将填补,乱象会得到改善,治理难题有望解决。
交警部门提醒,新国标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生产源头,对行业有序发展起到一定约束作用,但当下最重要的是驾驶者要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习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记者 李蕾蕾 李力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