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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交警大队吗?我酒驾肇事了!你们快点来吧……”
日前在本溪发生了令人惊讶的一幕,一名男子酒驾肇事后,自己报警要抓自己。
这是咋回事?
男子酒驾撞货车
报警抓自己
1月16日凌晨1时许,一个自称自己酒后肇事的报警电话打进了本溪交警支队平山大队值班室。
接警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发现一辆车上放置有临时牌照的轿车与路边停放的货车发生刮擦。
令民警纳闷的是,一般酒驾人躲交警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自己报警“自首”呢?
本溪交警支队事故中队民警陈宏梁介绍,当时接到报警时,报警人称和大挂车相撞,还说自己喝酒了,请求交警处理他。而赶到现场民警看到,轿车撞在路边停泊的大挂车上,报警人正与大挂车司机争执,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
陈宏梁按照规定,对事故进行现场处理,报警人王某承认了自己喝酒的事实,交警部门也对大货司机驾驶员王某某的货车进行了鉴定。双方都付出了较大的代价。
肇事被索赔1万元
觉得被讹赌气报警
经了解,报警人是轿车司机王某,是本溪市内某汽修厂的一名修理工,事发当晚与朋友聚餐喝了不少酒,但他觉得自己意识是清醒的,所以为了省点打车钱,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
没想到,在开车行至环山路路段时,正好路边停着一辆大货车,王某由于躲闪不及,与路边停靠的货车发生了事故。碰巧货车车主正好住在附近居民楼,听到巨大的撞击声便立即赶来查看。
起初,轿车驾驶人王某考虑到自己酒后驾车,便想与对方商量私了,可是货车车主发觉王某身上有酒气,便开口要1万元修理费。
王某觉得明明只是轻微刮蹭,再加上自己本身就是汽车修理工,了解修车行情,觉得货车损失不值这个价钱,认为这是“狮子大开口”有意讹人,便与对方发生争执。
最终,轿车驾驶人王某选择自己报警来解决这个问题。
轿车酒驾货车超载
二人均被处理
在事故现场,王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同时指出大货车严重超载。
民警按程序对王某进行了血液酒精检测,118.9mg/100ml,王某的行为已涉嫌醉酒驾驶,驾驶证已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同时,交警也对大货车进行了检验鉴定,确定货车超载已达到60%以上,依法对货车驾驶人做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货车驾驶人王某某(准驾车型A2)驾驶证也将因一次记满12分而被降型,他也将因此失去驾驶大型货车的资格。
交警提醒驾驶人,除了主动拒绝酒驾,还应该主动拒绝与酒驾事故私了的行为。
■提醒
这些事故别私了
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经事故处理程序,不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私下解决的,一般称之为私了。但是以下情形不能私了:
1.事故责任有争议的。注意:符合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当事人应拍摄照片、视频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协商。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6.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7.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8.车辆损毁严重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的。(来源:华商晨报) 记者 杨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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