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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资讯] 开发商违规销售架空层,市房管局:口头警告+整改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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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17: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我们小区开发商竟然销售起电梯房一楼架空层啦!”


近日,一热心网友在网络问政平台上投诉枫雅丽舍开发商,希望相关部门积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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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发布的通知

据了解,这位网友正是该小区的业主,2017年12月22日,他突然在该小区内看到一张枫雅丽舍售楼部对一期架空层清盘销售的通知。该网友认为架空层应属于公摊面积,这种做法侵犯了业主的利益。

记者将该问题向市房管局反映后,市房管局立即展开了调查。据了解,枫雅丽舍项目是由荆门市慧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荆门市果园三路北侧,一期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2年竣工。二期于2014年开工建设,2016年竣工。一、二期共有房屋704套。

2.jpg
枫雅丽舍小区内景

经市房管局现场核实

该开发商确实存在将架空层改为车库对外出售的现象。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

市房管局立刻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在车库未办理车库归属登记之前,要求该公司撤销架空层销售的通知,对该公司销售架空层的行为给予了口头警告,要求荆门市慧泉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已经交了定金和全款的业主进行清退。

目前,荆门市慧泉房地产有限公司已撤掉销售的通知,并设立了架空层清退办公室,正为业主办理退款退房手续。(来源:荆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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