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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查即拆,确保新增违建为零。记者1月11日从市控违办获悉,截至2017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共拆除各类新增违建9.2万平方米,其中东宝区拆除1.23万平方米,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拆除4.1万平方米,漳河新区拆除3.87万平方米。
为及时发现和精准处置违法建设,我市构建了“三级督办、四级巡查”机制,建立联动处置体系,织密巡查管控网络,持续保持中心城区新增违建管控高压态势,确保了新增违建“零增长”。
“三级督办”体系,是市控违办对违法建设处置工作建立的三级督查制度,一级督查即以“督查函”交办违法建设查处任务;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及时完成查处的,启动二级督查,以“督办通知书”催办进度;对仍不能按期处置落实交办事项的,提请市控违领导小组以“督导令”形式启动三级督查。
通过进一步健全市、区、街办(镇)、社区(村)四级巡查管控体系,实施市级督查巡查、区级动态巡查、街办(镇)日常巡查、社区(村)实时监控巡查,落实“日巡查、零报告”制度。同时,对中心城区住宅小区、背街小巷等隐蔽性较强的区域安排专班专人重点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从源头上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首问负责、联动处置,是控违拆违的“组合拳”。市城管局(市控违办)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市民来信、来电、来访和举报投诉详细了解诉求,建立接访台账。强化职能部门工作职责,针对涉及违反国土、规划、住建、房管、园林、交通、林业、水务、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行为问题事项,由各职能部门开展调查认定工作,并提出具体处置意见。2017年,共收到住建、国土、规划等相关成员单位上报的各类违建函询15份,联勤联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规更改商品房结构或用途、违规建房等典型案件。
对不认真履职、不坚持首问负责、不按规定处置各类违法建设的,按照《荆门市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启动问责程序。全年先后向各区和市直相关单位下达各类违建处置督办函37份、督办通知书91份,印发通报11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党内警告7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记者 周围 通讯员 刘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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