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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东宝区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9件21人,在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诉讼监督、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狠抓队伍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均取得不错的成绩。
2017年,东宝区检察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2人,起诉402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绑架等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45人;全力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批捕非法经营、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23人;切实保护群众财产安全,批捕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63人,起诉82人;努力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批捕“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18人,起诉32人。
此外,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9件21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6件8人,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查办国企干部犯罪要案1人,依法对上海航楚公司原副总经理(副处级)胡金堂以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罪立案侦查,涉案金额高达3600余万元;积极构建违法犯罪预防大格局,9600余人到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30件。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同时,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2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件次;对298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全部派员支持公诉,有效加强了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监督。
与此同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社区矫正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针对脱管、漏管、虚管等执行不规范问题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做到了件件有落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认真履行民事行政监督职能,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份。
2017年年,该院作为全省检察系统五个司法责任制改革示范院之一,还在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绩效管理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通讯员 全琦 记者 胡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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