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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扶贫领域攻坚整治战役,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市纪委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2017年11月,京山县杨集镇三岔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明富,在办理农村五保时优亲厚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7年12月,钟祥市胡集荆襄磷矿产业园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黎新年,在办理低保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流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7年12月,东宝区牌楼镇泗水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华,村支部委员、妇代会主任、农户包联责任人贺立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把关不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7年12月,东宝区马河镇钱河村党支部书记邬道宏、村会计李希金,将以精准扶贫项目申报的资金放在账外使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县、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扶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真正做到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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