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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访情况
共受理信访举报48件(次),同比增长50%。其中:检举控告类43件(次),涉及乡科级干部问题9件(次),署名举报29件(次),占信访总数的60.4%;重复信访举报18件(次),占信访总数的37.5%,来访10人(次)。
二、执纪审查情况
1.处置反映问题线索情况。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04件。从问题线索的来源看,来源于信访举报17件,上级交办17件,公检法移送30件,监督检查中发现31件,审计中发现6件,其他方式发现5件;从处置方式看(同一问题线索多次处置多次计算),共计处置207件次,其中,拟立案60件,初步核实77件,谈话函询30件,暂存2件,了结39件。为19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2.立案情况。立案60件,同比增长9.1 %。从立案职级来看,乡科级干部6件,同比增长50%;一般干部5件,同比增长25%;其他人员49件,同比增长65.2%。从主要违纪类型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7件,组织纪律案件4件,廉洁纪律案件13件,违反群众纪律案件1件,违反工作纪律案件19件,违反生活纪律案件23件。
3.结案及处分人员情况。结案58件,同比增长65.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同比增长66.7%。经立案审查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给予组织处理3人。
(1)党纪处分情况。受党纪处分45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33人。
(2)政纪处分情况。受政纪处分5人,其中记过3人、警告2人。
(3)受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乡科级干部1人(有5人仍在立案审查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村“两委”主职干部16人、其他干部9人,其他人员12人。
(4)受处分人员按违纪行为划分(一人有多个违纪行为的重复计算):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人,占10%,主要表现为私车公养、公卡私用等“车轮上的腐败”以及用公款大吃大喝等“餐桌上的腐败”等情形。
2.违反组织纪律4人,占8%,主要表现为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等情形。
3.违反廉洁纪律7人,占14%,主要表现为以权谋私、违规占有公私财物、填报虚假资料骗取或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或补助资金等情形。
4.违反群众纪律3人,占6%,主要表现为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等方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村务侵害群众知情权等行为。
5.违反工作纪律15人,占30%,主要表现为在财务监管、违建巡查、信访维稳、环保督查等工作中失职失责而受到追责问责等情形。
6.违反生活纪律16人,占32%,主要表现为追求低级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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