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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许多市民拨打媒体热线,咨询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记者联系了荆门市国税局相关部门,对此作了详细了解。
“如果财政部、税务总局不出台新的政策,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就要到期了。”荆门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陈华进行了答复。
据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税率征收车购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据了解,具体的缴税金额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新车购置税额金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为17%)×10%(2017年新规为7.5%)。简单来说,就是用车辆的不含税价格,乘以7.5%即为2017年度消费者所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以一辆售价10万元的1.6升及以下排量新车为例,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消费者只需要支出6410元的购置税费用。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相比之下,2017年购买可节省2137元的开支。
“该项优惠政策的截止时间是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有效凭据的开具日期为准,只要日期为12月31日之前就可以享受优惠,纳税人只需在购车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既可。”荆门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副局长陈继平做了进一步解释。
同时,荆门市国税局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年底是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高峰期,建议大家合理安排办税时间,可以到车购税管理分局(白庙路66号),或者微信自助办税点(城区月亮湖路荆门国际汽车城万州车行店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记者 杨国良 通讯员 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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