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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围绕“生态立市”战略,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思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力争在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走在全省前列。
《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明确,将努力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荆门将开展全市自然资源权籍调查工作,对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划清不同层级之间的边界。按照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探索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促进空间集约与协调发展,做到市、县(市、区)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同时,从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林地和天然林保护制度、湿地保护制度等方面入手,探索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完善土地及湖泊水库有偿使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
荆门还将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大力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等。
此外,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建立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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