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所有的打工一族来说,最开心的莫过于领到工资。但如果遇上黑心老板,不但拖欠你的工资,还一跑了之这就糟糕了。
下面的这位“黑心”老板就为了逃避支付员工报酬,逃至外省……大家不妨来猜猜最后他的结局会是怎么样的呢?
案情回顾
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钟祥某科技公司法人蒋某因经营不善拖欠职工劳动报酬。
蒋某为逃避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从钟祥逃跑至广东湛江家乡,并变更电话号码。经核查,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蒋某拖欠44名职工工资293286.20元。
2016年4月15日经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蒋某在指定期限内仍没有支付所拖欠的上述劳动报酬。
2017年1月22日,劳动监察部门将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移送钟祥市公安局,钟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将蒋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
经侦查发现,案发后,蒋某回到广东湛江家乡,因担心钟祥警方找他,也一直不敢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案民警多次赶赴广东湛江也未寻找到蒋某,并向广东湛江警方发出了协查通告。
2017年11月,民警再次来到蒋某家乡,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蒋某在家乡又开办了工厂,但蒋某却极少露面,办案民警只得采取最原始的办法,在其工厂附近蹲守。15日下午5时许,正在蹲守的办案民警接到当地派出所民警电话,蒋某办理业务时触发预警,民警赶到现场确认是蒋某本人后将其抓获押解回钟祥。
蒋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面,我们来看看我国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ZF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警提醒广大职工朋友,以后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应尽快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平安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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