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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局昨日传来消息:我市首套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京山钱场普通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11月15日启用,届时超限运输车辆经过该系统,系统将会自动记录其违法行为,并联网传送到交警、运政等执法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对超限运输车辆处罚的依据。
该系统建设在240国道(大天线)京山县钱场深沟桥处(钱场超限检测站北约1000米处),由高速称重、车牌自动识别、视频监控、可变情报板引导系统以及相关配套管理系统组成,并与交警、路政等部门相关监管平台联网,具备动态称重、车辆抓拍识别、车速检测、超限车辆LED显示、视频监控、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当超限运输的货车经过该处时,系统自动称重,将超限运输行为记录下来作为交警、运政、路政等相关部门对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处理的依据。
按照我市年初制订的方案,今年将在京山、沙洋、钟祥、东宝、掇刀等地建设5套不停车检测系统。目前,京山、沙洋、东宝的不停车检测系统已经建成,正在进行调试;钟祥不停车检测系统已经启动;掇刀不停车检测系统因207国道改线工程暂缓建设。其中,沙洋不停车检测系统位于荆新线范家台治超站北约1公里处,钟祥不停车检测系统位于钟祥汉江大桥西侧,东宝不停车检测系统位于207国道子陵超限站北约1公里处(子陵交警中队门前)。按照我市要求,京山、沙洋、钟祥、东宝4处不停车检测系统将在年底前建成并实现联网运行,开启治超非现场执法模式。(记者 戴永君 通讯员 周远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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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运输严格实行“一超四罚”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应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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