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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从市总工会获悉,2018年“两节送温暖活动”日前正式启动,困难职工(农民工)调查摸底与申报工作于近期正式展开,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职工可于12月20日之前上报资料。
职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一项便可申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含)以内,但由于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年收入达到或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0%(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总收入除去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费用支出后,家庭实际人均年收入达到或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荆门城区(包括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每月575元,京山、沙洋、钟祥、屈家岭每月500元。职工申报时,可参照这些数据。
困难职工申报“两节”救济需提供职工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荆门市工会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等总计8个方面的资料。
市总工会特别提醒:困难职工名单的申报时间从11月10日开始,各县(市、区)工会要于12月20日前将本地困难职工及困难企业调查情况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另外,申报材料可报送至荆门职工之家(具体联系电话为:2360130,12351,地址:荆门市白云大道8号)。(记者 胡于梅 通讯员李成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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