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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下午,掇刀一男子冲进掇刀某幼儿园办公室,将两台电脑显示器砸坏。当晚,该男子已被掇刀石派出所行政拘留。
当日下午4点多钟,掇刀居民沈某到掇刀某幼儿园接女儿回家,看见幼儿园门前围聚着一些人,议论着幼儿园欠帐问题。因沈某母亲与该幼儿园存在经济往来,沈某顿时怒气冲天,冲入该幼儿园办公室,用灭烟筒、办公椅将办公桌上两台电脑显示器砸坏。当晚,掇刀石派出所对其给予其行政拘留7日处罚。
“堵门、堵路、堵工地,闹访、闹丧、闹医、闹机关、闹企业”的“三堵五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公众利益,向来是公安机关“零容忍”的违法犯罪活动,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运用法律途径和正当方式解决诉求、维护个人利益,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以案说法
荆门市公安局高新·掇刀分局法制大队民警高波
此案中违法人员沈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
据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沈某为泄私愤,冲入幼儿园办公室砸坏两台电脑显示器,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依法应予以拘留。(来源:掇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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