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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荆门市文明单位现已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可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有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及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团体。申报单位需满足2个基本条件:一是要符合文明单位测评标准;二是要连续两届获得县(市、区)级文明单位称号,或连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归并单位在申报前,须向市文明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如实报告单位情况,待市文明办研究确定后,方可共同申报。
各县、市、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从本地择优推荐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市直党政群机关先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由市直机关工委向市文明办统一推荐,不得超额推荐。
在荆中省企事业单位、省市双管单位、垂管单位、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市直部门二级单位向市文明办直接申报。申报单位须填写《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表》,并交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市文明办,逾期视为放弃。
据悉,本届市级文明单位将向经济建设一线单位倾斜,向创建力度大的、创建水平高的企业倾斜,向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单位倾斜。(记者 李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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