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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正月初二(1月29日),东宝区石桥驿镇男子钟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在乡村公路撞倒一名行人后驾车逃逸。被撞倒的行人虽经抢救仍不治身亡。目前,撞人男子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4年。
钟某今年48岁,是东宝区石桥驿镇某村村民。据检方指控显示,今年1月29日12时许,钟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嘉陵两轮摩托车,沿东宝区石(桥驿)永(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石桥驿红岩村三组路段,将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李某某撞到,造成李某某(殁年61岁)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钟某驾车逃逸。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钟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钟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亲属丧葬费等损失3000元及经济损失35000元,并取得谅解。庭审时,钟某对所犯事实并无异议。近日,东宝法院审理认为,钟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决钟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记者 胡娟娟 通讯员 杜鹃 东宣)(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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