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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期200元,包含水电费和管理费
市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对市直高中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进行统一规范,规定市直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元,包含水电费和管理费。
通知要求,市直高中学生公寓应具备相关条件和服务,包括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为砖混结构,磨石或地砖地面,每套公寓要有独立的起居学习室、阳台、卫生间和盥洗室,每生配备高低床、棕垫、写字桌、衣物柜,每套房间配备有电扇、日光灯、晾衣杆、挂物钩;窗户应挂窗帘;每栋公寓应配置传达室、保证供应饮用开水;每层楼配置公用电话(不少于两部),每栋公寓有1个主入口,应至少配备保安1人;每2000平方米公寓配备保洁服务人员不低于1人;每栋公寓周围要栽有树木花草,绿化美化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免费负责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安。
未达到规定条件和服务的学生公寓要按普通宿舍住宿标准收费,每生每学期6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包含水电费及管理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记者 戴永君 通讯员 林旷)(来源: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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