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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己的好朋友不敢在晚上开车,一男子主动承担起驾驶任务,而车主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了男子的做法,结果被交警查获,双双受罚。
9月17日晚,高警荆门大队民警二广高速公路荆门北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发现一辆小型越野车的正、副驾驶员正在出站**换座位。此时的副驾驶座是一名男子,当车窗摇下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一下车,便称自己不舒服,站在路边,假装上厕所。而后,民警将该男子带至执勤亭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检测结果为47mg /100ml,为饮酒驾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的时候,该男子称驾驶证、身份证都忘记带了,随后民警让其在纸上写下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查询其相关信息,该男子称自己叫“蔡某”,因为只记得自己的阴历生日,所以不记得身份证号。这种说法,显然不能在民警相信,在民警的追问之下,该男子再次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并主动对民警说“不需要查了,我还在学驾照”。
经过了解,该男子姓夏,与车主陆某当天晚上一起在荆州一家餐馆吃饭,席间夏某喝了一些啤酒。饭后,两人打算开车到荆门,因陆某不敢在晚上开车,夏某便主动做起了司机,从餐馆出发,上了高速公路,一路开到了荆门。陆某虽然知道夏某没有驾驶证,也知道他喝酒了,但还是同意了他的做法。在荆门下高速公路的时候,遇到交警执勤,担心“事发”,两人随即调换座位。最后,夏某因无证及酒驾,被处以罚款4000元,拘留15日,而陆某也因为将车交给无证的人员驾驶,面临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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