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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出行更加便捷、公共空间更有秩序,8月,根据工作部署,荆门市城管局联合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对荆门市东宝区、掇刀区以及漳河新区道路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初步核定“共享单车”停车泊位993处。
9月份开始,城管、交警成立工作专班开始施划“共享单车”停车泊位,按照逐一核实、逐一登记、逐一验收的原则,城管工作人员核定区域,交警工作人员具体施划,目前已经在主城区象山大道、长宁大道、海慧路、泉口一路、金龙泉大道、象山一路、象山二路等完工100多处泊车位,每个泊车位可以停放20—30辆自行车。预计10月份可以完工1期207处泊车位的施划工作。
倡议书 ▽ > 对共享单车企业 <
- 履行企业管理责任,建设高效专业线下运维团队,建立车辆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及时处置乱停乱放、车辆淤积、损坏的车辆;
- 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线下运维管理效率;
- 文明投放、科学投放,不占用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空间堆放或维修车辆;
- 共同宣传文明骑行、文明停车,培育健康积极的用户习惯和行业风气;
- 共同建设并健全用户“信用分”评价体系,有效约束乱停放等不文明用车行为。
> 对共享单车用户 <
- 文明、规范、安全骑行和停放单车,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
- 不要将共享单车提供给其他人,尤其是12岁以下孩童;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锁;
- 还车时,将共享单车停放在推荐停车点、路边指定自行车停放区域、停车架或适合停车的区域内;
- 不乱停乱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占用行车道、人行道、盲道、绿化带停放单车;
- 不在封闭式小区、大楼、停车场内停放共享单车,切勿堵塞无障碍通道和消防通道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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