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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近日从东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获悉,即日起至9月底前,在东宝区开办农家乐的贫困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创业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去年,东宝区共有三名贫困人员享受此项补贴。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开办(2015年1月1日以后)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农家乐创业者可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到创业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报补贴,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实地调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创业者将在年底获得该项补贴资金。(李慧敏)(来源:荆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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