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以种地为生,农副产品是主要的经济收入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 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农产品,面临着无人收的局面 或是面临着被压价的处境 一些农民会到城里出售 以便减轻农产品滞销带来的损失 以便增加一部分收入
农民朋友的福音来了!
国家出台政策 进城摆摊不属于无证经营 10月1日合法化 再也不用跟城管"躲猫猫"啦! 目前的农村,农产品销售渠道比较单一,再加部分农民盲目跟风种植,这就导致了农产品的滞销。菜贱伤农、果贱伤农、瓜贱伤农的不断上演,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种地收入。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农民会选择进城摆摊,自行出售农副产品,以便减少种地的损失。 对很多农民而言,有些脑子活的农民兄弟,到人口集中的地区卖点农产品,开着车把菜拉到城市里销售,从田间到市场,是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 然而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并没有固定的摊位,再者也不清楚摆摊的各项要求,不知道哪里允许摆,哪里不允许摆。很容易违反到公共秩序的维护、城市容貌的维护等相关规定,最重要的是涉及到了无证经营。这使得一些进城摆摊的农民,会与城市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并引发一些矛盾。很多农民或者小摊贩在路边经营小生意总是提心吊胆。 为维护农民的利益,并兼顾市容的维护,近期国家公布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这就意味着,只要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定时间、场所,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合就可以法化了。
同时还约束了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方法,明确规定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这就意味着,城市管理人员不能再随便禁止农民进城摆摊销售农副产品了,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该项政策将取代《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这一项政策的实施,必将会给农民带来诸多好处。当然了,各位进城“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朋友要记得,摆摊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要做到不占道经营、不妨碍交通、保持环境卫生。毕竟,城市运行也需要秩序,作为公民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