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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有六个途径 符合规定条件的举报有奖,最高奖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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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1: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众所周知,12331电话是市民最熟知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途径。近日,市食药监局新成立的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投诉举报不仅只有这个渠道,还有www.12331.org.cn网站、荆门市政府门户网站、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荆门食药微讯”微信公众号等。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有明确的受理范围,即反映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条件要求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的对象或违法行为在本投诉举报机构所属的行政区域内。

  该负责人提醒,该中心对五种情形的投诉不予受理。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如产品退货、退款、赔偿问题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反映;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以及畜禽屠宰问题向农业行政部门反映;产品价格问题向物价管理部门反映;对违法广告的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无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的,如举报人无法提供准确的购买地点或无法描述违法事实基本经过等情形。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情。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的。

  对于投诉举报,该中心自收到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15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举报,最高可获5万元的奖励:违法案件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者违法者属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或使用单位(个人)的;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人;举报线索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发现的;举报的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处理结案的。(记者 汪兵洋 通讯员 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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