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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市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围绕评价建设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工作,做好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的主要任务有: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建设循环型城镇、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循环经济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创新体制机制、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重点项目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实施情况。
此次评估以县(市、区)为评估单元,由当地政府负责,对照各自的建设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以及保障措施等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园区和企业,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报送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审阅,逐级上报。
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是我市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是建设生态荆门的具体内容之一。市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把示范工作常态化,以示范带动为契机,加快经济转型发展,全面提升城市能级,为打造区域新兴增长极作出贡献。(记者 姚桂林 通讯员 熊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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