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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荆门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按照方案,撤销市、县两级盐务管理局,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职责移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此次我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关键环节是政企分开,实现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回归政府,食盐经营职能回归企业。根据方案要求,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各级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为盐业主管部门,原盐务管理局盐业行业管理职能移交给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移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信、公安、司法、农业、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
县、市两级盐业管理局撤销后,以前无盐务管理部门的相关县(区),现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我市核定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业编制共21名,用于通过考试考核的方法接收原盐政执法人员;未招录上岗的原盐政执法人员,由湖北省盐业集团根据企业发展实际予以妥善安置。
根据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记者 戴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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