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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日从沙洋县检察院获悉,沙洋某村两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扶贫款63500元,经县检察院认真排查,于近日立案查办。
经沙洋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认真排查,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任某、副主任罗某与马某合伙承接了村里申报的稻虾连作精准扶贫项目。按照合同约定,项目要求用挖机给农户开沟、筑堤,挖完1150小时为止,但任某三人实际只挖了832.5小时,任某、罗某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便利,编造了一份1150小时的稻虾连作挖龙虾池明细表,虚报了317.5小时的施工时间,按照200元/小时的挖机工时费计算,虚报冒领了63500元扶贫项目资金并平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杨砚池 通讯员 刘玉恒)(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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