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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东宝区城管局渣土执法大队会议室内气氛紧张,该大队大队长李刚表示:“不将泉口西路、泉口一路、泉水大道的超限抛撒不法行为治理下来,我们和交警联合执法队就不下‘火线’。”
荆门城区泉口西路、泉口一路、泉水大道经道路改造后,路变宽了,路面变靓了,但由于青山公墓附近有几家碎石厂,所产碎石绝大部分都途经泉口西路、泉口一路、泉水大道、207国道复线运往城外。
运输碎石的大货车或多或少存在超限超载、密闭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新修路面承载超重货车碾轧,部分路面遭受破坏,与此同时货车抛撒碎石情况时有发生。
今年以来,针对这一情况,东宝区城管局渣土执法大队联合东宝交警治理过多次,虽不法行为有所收敛,但抛撒和超限超载现象依然存在,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面对反弹现象,渣土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刚与东宝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贾维明反复研究,认为堵是不可能的,只有疏,依法规范运输活动。
昨日,由东宝区城管局渣土执法大队和东宝交警大队联合组织的“雷霆行动”执法组成立,交警一个中队和城管渣土执法大队三个中队近30人为执法行动成员,在接下来的行动中,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超限超载、车辆未密闭运输或者物料遗撒的大货车实施严查重处,超限超载的由交警查处,车辆未密闭运输或者物料遗撒的由城管查处。
李刚告诉记者,执法中采取“先礼后兵”,即先期进行再宣传再教育,再重查重处,坚决治理城区大货车运输中的一切不法活动。
联合执法组为了发动群众举报运输中的不法行为,通过公布举报电话0724—6057933,欢迎市民踊跃举报。
违规运输最高可罚10万元
李刚告诉记者,联合执法组将分三个固定检查点和一个流动点,分别在城区泉口一路、泉水大道、长兴大道开展整治散装货物运输车,情节轻微的,现场教育整改,登记在册。违规车辆登记在册达3次以上(含三次)的及未做密闭运输的车辆按照《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超载超限超高车辆由交警部门扣车进行处理。
对于建设单位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手续的,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2条第2款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或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5条规定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垃圾运输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沿途撒漏、扬尘等污染环境的,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对违规者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对准运证进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4条规定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将利用电子监控24小时对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及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监管,确保打好这一战役。(记者 王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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